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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將文件遞交到土地註冊處登記,土地註冊處需要多少個工作天才完成文件註冊並退回完成註冊的文件?我是否需要親身到土地註冊處領回已註冊的契約?

土地註冊處

由土地註冊處收到文件至退回完成註冊的文件,一般需時14個工作天,而被暫止註冊的契約再交付註冊則需時15個工作天處理。然而,如土地註冊處須與交契人士澄清事項的個案,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申請加快有關註冊程序
如須緊急為文書辦理註冊,交付文書辦理註冊時,請以書面提出申請,並在申請書中註明要求加快註冊有關文書的原因及提供有關証明文件(如有的話),收件人請寫「土地註冊處 (經辦人:註冊組)」。土地註冊處會酌情加快完成註冊程序。

進度查詢
如須查詢已遞交註冊文件的狀況,請致電土地註冊處電話查詢熱線3105 0000,按指示選擇並輸入14個位數字「註冊摘要編號」(Memorial No.)。

土地註冊處完成契約註冊後,會經速遞公司或郵遞交還已註冊的契約予交契一方。交契人士無需親臨土地註冊處領取已註冊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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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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