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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绿置居申请者或任何拟成为联名业主的家庭成员未能亲身出席选楼,可授权他人出席或更改选楼时间吗?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 申请者、拟成为联名业主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员及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必须亲自前来选楼及办理签署买卖协议手续。如申请者或任何拟成为联名业主的家庭成员(包括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未能亲身出席选楼及办理签署买卖协议手续,须预先获得绿置居销售小组书面批准,并前往律师楼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的授权书,才可授权申请表上其中一名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如申请表内只有申请者一人,他/她可以授权其他亲属代为办理有关手续,惟被授权人士必须年满18岁及持有有效的授权书。申请者须尽早在选楼前向绿置居销售小组递交书面申请,以免因需时处理文件而延误购楼手续。申请者需要承担及负责一切申请授权书的所需费用。
  • 如申请者因事需要更改选楼时间(只可延后,不可提前),必须预先以书面向绿置居销售小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作出更改,其选楼次序亦会因为更改选楼日期而相应延后。房委会及房屋署并不保证申请者在更改选楼日期后,其所属的申请类别仍有配额/单位可供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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