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快公屋编配计划」(2022年)暨「出售青富苑及蝶翠苑未售出绿表置居计划单位」须符合什么资格?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特快公屋编配计划」(2022年)暨「出售青富苑及蝶翠苑未售出绿表置居计划单位」的申请资格如下:
(a) 申请者须持有有效的公屋申请;
(b) 公屋申请的登记日期/相应登记日期(注)为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注) (即公屋申请编号在 G1460461-1/ U0484912-0 或之前)[编号只作参考用途];
(c) 申请家庭须符合公屋申请中最少一半家庭成员须居港满7年的规定;及
(d) 申请者须持有有效编配机会。
注:如公屋申请有相应登记日期,则必须以相应登记日期计算。
请注意:曾受惠於资助⾃置居所计划的业主/借款⼈及其配偶不可再度申请青富苑及蝶翠苑未售出绿置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