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资助的申请资格是甚么?如何申请?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为经济有需要的中、小学生提供多项资助计划,包括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上网费津贴计划。申请人必须通过家庭入息审查(详情 请按此) 及符合以下资格:
申请学生
- 申请学生必须:
- 是未婚的香港居民;及
- 拥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或不附带任何逗留条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许可。
- 申请学生就读的学校/院校必须符合个别资助计划所列的类别。
- 只持旅游签证、双程通行证、学生签证、父或母持学生签证或旅游签证来港的学生均不符合资格申领资助。
申请人
- 申请人必须是申领资助学生的父/母或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3章《未成年人监护条例》下认可的监护人,若申请人并非学生的父母,他/她必须在申请表详细解释申请并非由学生父母提交的原因并提供证明,如申请人的解释被接纳,学资处会继续处理其申请。
- 一般而言,正接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家庭若有子女入读中、小学,有关家庭应直接向社会福利署(社署)申领其子女与就学有关的津贴,包括考试费、书簿费、交通费、家居上网费等津贴,而毋须向学资处递交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
学校书簿津贴计划
申请学生必须为就读於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及直接资助计划下的本地学校(即直资学校)的小一至高中三(中六)学生。
学生车船津贴计划
申请学生必须於中、小学校就读,或在认可的院校修读全日制至学士学位课程,而其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超逾10分钟步行时间并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
上网费津贴计划
上网费津贴计划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小学程度教育,或修读全日制毅进文凭课程或职业训练局全日制相关课程而有经济需要的家庭提供津贴,以支付子女家居上网学习的费用(例如由固定或流动电讯服务营办商提供的宽频上网服务或流动数据卡的费用)。津贴发放以家庭为单位。合资格的家庭不论子女人数多寡,将获发以家庭为单位的定额现金津贴。
2021/22 学年中、小学生资助的申请手续
- 有意在2021/22学年申请中、小学生资助的申请人应尽快於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根据申请指引於网上填妥「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电子表格」,并上载完整的证明文件后一并递交;或填妥纸本申请表格,并连同完整的证明文件直接寄回学生资助处。
- 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综合申请表格后,学生资助处会根据申请人填报的资料评估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资格获得资助,以及按申请人选择的个别计划的申领资格进行评估。申请人必须为就读子女逐年递交申请,并将其所有同住未婚子女的资料填报在申请表格内。
- 每个家庭只须递交一份申请,除学生资助处指示外,请勿重复递交(包括电子申请表格)。所有重复申请将会被学生资助处作废,并会延误处理有关申请的时间。
有关的申请程序如下:
程序 |
(1) 在2020/21学年曾获发书簿津贴的申请人 2021年5月底或之前
2021年7月底/8月
2021年10月起 已获发首阶段学校书簿津贴的学生,学生资助处会待2021/22学年的书簿津贴额确定后(约在2021年10月)及在与教育局电脑系统资料库作就学资料核对后(2021年10月起)后,重新计算和厘定申请人应获的津贴额,并向申请人发放差额或追讨多付的资助。
(2) 在2020/21学年不曾获发书簿津贴的申请人或申请人有子女在2021/22学年升读小一的申请人 2021年5月底或之前 申请人可於网上填妥电子申请表格,并上载有关证明文件副本后一并经网上递交。申请人亦可把填妥的申请表(SFO7A) 2021年8月
2021年9月
2021年10月或以后 学生资助处在核实交回的「资格证明书」后,会决定学生是否符合申请个别资助计划的资格,并以自动转帐形式向合资格学生发放津贴。若申请人已提供有效的香港流动电话号码,学生资助处会向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短讯,让其得悉有关过帐资料。 (3) 首次申请中、小学生资助的家庭 2021年5月起 可向民政事务处或学校索取下列申请文件或从学生资助处的网页下载有关申请文件。申请人须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副本一并寄回学生资助处。
如申请人选择於网上填写及递交电子申请表格,可前往「学资处电子通 – 我的申请(学前教育、小学及中学程度资助计划)」网页参阅相关申请文件。
2021年8月起 学生资助处会在资格评估完成后,於2021年8月起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
截止申请日期 |
在一般情况下(学前学生资助除外),学生资助处不会接受在2022年3月1日或以后递交的「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对於特殊的个案,学生资助处会按个别情况作出考虑。 个别资助计划的截止申请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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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发放 |
学资处会在核实申请学生是否符合个别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后,将津贴存入申请人所填报的银行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