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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2020年) 的時間表如下:
申請日期
已於2020年8月10日截止接受申請
自選單位日期
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的自選單位程序已經完結。
一人申請者的自選單位程序於2021年1月13日展開。房屋署會視乎剩餘單位所屬地區和類別,根據各合資格申請者的自選單位優先次序、地區及單位類別選項,分批邀請他們出席自選單位程序。在仍有合適單位可供揀選的情況下,房屋署大約會於各申請者的揀選單位日前一星期,以郵寄方式發出自選單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