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郵局是否可將寄往舊地址的郵件轉遞到新地址?如何申請這項服務?

香港郵政

內容

商業用戶及私人用戶均可透過香港郵政的郵件轉遞服務,安排把郵件轉遞往新地址。

 

申請表格

Pos 800 (PDF) (除經網上下載外亦可向各郵政局索取)

 

所需文件

  1. 舊地址的證明:證明須為於提交申請當日前3個月內,由政府部門、銀行或公用服務機構發出的文件、帳單或信件影印本,並應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發出機構的名稱及發出日期。

  2. 倘申請人屬個別人士,須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倘申請人並非個別人士,須提交最新並有效的商業登記證的影印本。

 

收費

 不超過最初3個月其後每6個月
每個商業用戶港幣409元港幣512元
每個私人用戶港幣136元港幣172元


遞交申請

申請人應在郵件轉遞服務開始前不少於5個工作天,並不遲於遷址後3個月内,把填妥的申請表格 Pos 800 (PDF) 連同所需的指定費用及證明文件交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或寄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地下灣仔派遞局郵件轉遞組。

有關郵件轉遞的其他詳情,請參閱 郵件轉遞服務

以上資訊對你有用嗎?
以上資訊的內容是否足夠?
是否容易獲得你需要的資訊?
其他意見(請勿輸入個人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月26日
如想作進一步查詢?

不如等我呢位1823智能助理幫你搵搵相關嘅常見問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