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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应课差饷租值更能反映物业的市值租金,令市民所缴交的差饷贴近现时市面的租值水平,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都会全面重估租值。每年 3 月底或 4月初发出的「4至6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上会载有新租值,并于 4 月 1 日起生效。此外,载有新租值的《差饷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亦会于每年约3 月中至5 月31 日期间,透过差饷物业估价署的「 物业资讯网」公开让市民免费查阅。

缴纳人如对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感到不满,可以提出反对。

  • 首次评估差饷的新落成物业
    差饷物业估价署会以《临时估价通知书》〈表格R6〉,将估价通知缴纳人。如缴纳人对临时估价感到不满,可使用《反对临时估价通知书》提出反对(表格 e-R23A (电子表格)或 R23A (PDF))。《反对临时估价通知书》必须於《临时估价通知书》送达日起计 28 日内,送交差饷物业估价署。
  • 已评估差饷的物业
    差饷缴纳人必须於《差饷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免费公开查阅期间(约於每年 3 月中至 5 月 31 日),使用《修改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建议书》提出反对(表格 e-R20A (电子表格)R20A (PDF))。缴纳人只能于每年相关限期内使用电子表格或下载PDF表格。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无权接纳迟交的《反对临时估价通知书》。如缴纳人需同时缴付差饷和地租,而用来计算差饷和地租的应课差饷租值相同的话,就只须就计算差饷的应课差饷租值提出反对。如两者不同,就必须同时提出反对。

差饷物业估价署会於覆核个案后,向缴纳人发出《决定通知书》告知结果。在获悉结果前,缴纳人仍须如期缴交差饷及/或地租,逾期缴款将被徵收附加费。

如覆核后应课差饷租值获得修改,新的应课差饷租值会追溯至最初的生效日期。差饷物业估价署会於日后发出的徵收通知书上调整有关差饷及地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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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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