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要交多少次差饷和地租?甚么时候才会收到差饷及地租单?如收不到或遗失了差饷及地租单,应怎样补领?
差饷物业估价署差饷是就房产物业徵收的税项,所有物业均须评定应课差饷租值,作为厘定差饷的基础。
地租则是土地承租人为土地契约所缴的租金;差饷物业估价署会向位於新九龙界限街以北及新界;於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获批土地契约的物业;或获得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延期的不可续期契约的物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征收地租。
地政总署会向位於九龙界限街以南和港岛区,并於1985年5月27日之前获批土地契约的物业徵收地税。有关地税的资料, 请按此。
差饷和地租一年分 4 季预缴,发单月份及最后缴款日期如下:
季度 | 通知书最后送达日 | 最后缴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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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 | 1 月中 | 1 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
4-6月 | 4 月中 | 4 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
7-9月 | 7 月中 | 7 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
10-12月 | 10 月中 | 10 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
缴纳人收到《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即「差饷/地租单」)后,应在最后缴款日期前清缴有关款项,否则须付 5% 的附加费。 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 6 个月仍未缴交,尚未偿还的款项(包括 5% 附加费)将再被加征 10% 的附加费。 当局更可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收回欠缴地租的物业。 业主须付出额外费用,才能取回失去的业权。
如缴纳人能够提供差饷帐目编号,可透过「 网上查询差饷及地租帐目」服务或致电差饷物业估价署热线2152 2152,并于选择语言后按*>1 > 1,查询帐 目未缴的款项。
如缴纳人于上述送达日期后仍未收到通知书而需要补领通知书,可透过以下渠道提出补领(但帐户必须有最少 $1 结欠):
• 透过差饷物业估价署网站递交 网上表格,以邮寄方式收取补发本(须提供物业的帐目编号);
• 于1、4、7或10月,可致电差饷物业估价署热线 2152 2152,选择语言后按(0)字直接跳至选项6,以邮寄或传真收取补发本;或
• 于办公时间内到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柜位补领:
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
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15分至下午6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