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在职家庭津贴计划?合资格申请人何时会收到津贴?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有意申请在职家庭津贴计划(职津计划)的人士可利用职津计划计算机就申请资格及津贴金额作初步评估。申请人亦可观看网页的短片以了解职津计划的详情。
内容
申领期
职津计划的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申请截止日期为申领期下一个月的最后一日。 例如申请人欲申请1月至6月的津贴,申请需于当年7月1日至31日提交,如此类推。 逾期或申领期无效的申请一般将不获受理。
- 透过职津网页的网上申请服务(https://eservices.wfsfaa.gov.hk/wfa/sc)递交申请;
- 邮寄至观塘邮政局邮箱62600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 (邮费不足的申请文件将不能寄达职津处);或
- 投递至计划投递箱
地点 | 地址及办公时间 |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 |
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 | 九龙观塘海滨道181号9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wfao/tc/contact.htm) |
学生资助处 |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sfo/tc/contact/enquiry.htm) |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5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sfo/tc/contact/enquiry.htm) | |
劳工处 | |
劳工处各就业中心 | 请按此 |
社会福利署 | |
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 |
注:职津处不接受以电邮或传真方式递交申请。
(a) 网上下载
职津网页:wfa.gov.hk > 申请文件及计划简介单张
(b) 亲身索取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
地点 | 地址及办公时间 |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 |
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 | 九龙观塘海滨道181号9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wfao/tc/contact.htm) |
学生资助处 |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sfo/tc/contact/enquiry.htm) |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5楼 (办公时间: http://www.wfsfaa.gov.hk/sfo/tc/contact/enquiry.htm) | |
九龙旺角道1号 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12楼 | |
劳工处 | |
各就业中心及各行业性招聘中心 | |
社会福利署 | |
各分区福利办事处 | |
民政事务总署 | |
民政事务总署各民政谘询中心 |
- 「提交申请文件清单」(WFA200A);
- 「申请表格」(WFA001A) ;
- 视乎情况适用的附加表格(WFA002A、WFA004A至WFA009A);及
- 视乎情况适用的证明文件(见下表) (除特别注明外,一般只须提供副本)
适用情况 | 适用人士 | 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例子请参阅申请须知第9-11页) |
所有申请住户 | 申请人及所有住户成员 | 身分证明文件 住址证明文件 入息证明文件 (如适用) 资产证明文件 (如适用) |
申请人(或申报合并计算工时的住户成员) | 工作时数证明文件 | |
申请人 | 收款银行户口证明 | |
申请儿童津贴的住户 | 申请人 | 可获发放儿童津贴的住户成员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
15至21岁就读全日制非专上课程青年 | 全日制中/小学课程: 其他全日制非专上课程: | |
单亲住户 | 单亲父或母 | 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
申请结果及发放津贴
职津处会视乎实际申请数量及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于完成处理申请后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如成功申领津贴,津贴金额一般会在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后7日内存入申请人的银行户口。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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