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邮政局缴交 | - 於任何一间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有关邮政局的地址及办工时间, 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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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便利店缴交 | - 携同印有条码(Barcode)的差饷及/或地租徵收通知书,往任何一间香港的7-Eleven便利店、OK便利店、VanGO便利店及香港华润万家超级市场以现金缴款
- 每次缴款上限为港币5,000 元
- 缴费后会向付款人发出收据
- 请复印收据,以免收据褪色,并保留作付款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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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转帐 | - 填妥《 缴交差饷及/或地租直接付款授权书》(RVD1008) (PDF) 后,交回相关的银行办理
- 款项只在最后缴款日期,从指定户口中扣除
- 不可以信用卡户口作自动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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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动柜员机 | - 自动柜员机提款卡持有人可於任何贴有「缴费服务」或「缴费易」标志的自动柜员机付款,无须预先登记
- 款项最迟须於最后缴款日期当晚 12:00 之前过户
- 查询电话:
库务署 2845 8866
银通 2520 1747
汇丰银行 2748 3322
恒生银行 2882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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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灵 | - 须预先登记,详情请参考 库务署网站
- 缴费电话:18033(商户编号:09)
- 款项最迟须於最后缴款日期当晚 12:00 之前过户
- 缴费灵查询电话:90 000 222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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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 已登记的用户可透过缴费灵或多间银行的网上平台缴费。详情请参考 库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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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支票 | - 支票抬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并应加上划线。
- 支票背后请写上帐目编号及缴款人联络电话
- 连同缴款通知书的下半部份,寄往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箱 28000 号库务署
- 缴款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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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 | - 缴款者必须与有关银行登记电子支票服务,才可签发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
- 使用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缴款,缴款者可登入网上银行帐户签发及下载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支付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然后登上「电子支票支付」网站,选择差饷物业估价署及适合的帐单类别,输入帐单编号及缴付金额并上载电子支票以确认付款指示。
- 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
- 於最后缴款日期当晚午夜之前所作出的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缴款指示会视为准时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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