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有工作是否仍可以申请综援?如我已领有综援,但找到工作并有新的入息,会否影响我所领取的综援金额?
社会福利署你是以下那一类人士?
- 并未领取综援人士
要符合領取综援的资格,综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除了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资产及入息审查外,他们每月可评估的总收入,必须低於他们在综援计划下的每月认可需要总额。
由於金额的计算方法较为繁复,请你联络所属分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了解详情。
- 正在领取综援人士
- 为鼓励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社会福利署(社署)设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即在评估受助人应得的综援金额时,无须在援助金额中扣减的工作入息。
- 对於 已領取综援满兩个月的个案,不论受助人的类别,可享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如综援受助人找到工作,可享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即部份入息可获豁免在综援金额中扣减。
- 故此,有工作的综援受助人,每月家庭的总收入(即薪金收入加上综援金额)会较完全依赖综援的受助人为多。
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
1. 每月豁免计算工作入息
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入息,部分可获豁免计算,最高豁免计算金额为4,000元。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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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全數豁免计算新工作的首两个月入息
15岁或以上的受助人从新工作赚取的最高首两个月入息,可获全數豁免计算,但受助人必须在过去兩年内未获此项豁免。
注意:受助人须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资产及入息审查,方可获得综缓,而可领取的实际援助金额,以社署的审批为准。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