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有工作是否仍可以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如我已領有綜援,但找到工作並有新的入息,會否影響我所領取的綜援金額?
社會福利署你是以下那一類人士?
並未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人士
正在領取綜援人士
- 為鼓勵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社會福利署(社署)設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
已領取綜援滿兩個月的個案,不論受助人的類別,可享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 :
如綜援受助人找到工作,可享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即部份入息可獲豁免在綜援金額中扣減。
故此,有工作的綜援受助人,每月家庭的總收入(即薪金收入加上綜援金額)會較完全依賴綜援的受助人為多。
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
1. 每月豁免計算工作入息
- 受助人每月從工作賺取的入息,部分可獲豁免計算,最高豁免計算金額為4,000元。計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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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全數豁免計算新工作的首兩個月入息
- 15歲或以上的受助人從新工作賺取的最高首兩個月入息,可獲全數豁免計算,但受助人必須在過去兩年內未獲此項豁免。
注意:受助人須符合居港規定及通過資產及入息審查,方可獲得綜緩,而可領取的實際援助金額,以社署的審批為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