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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差饷税收历史 
差饷 =「差人」的粮饷?

没错!第一条《差饷条例》(1845 年第 2 号条例)在 1845 年生效时,的确是为了支付维持香港警队所需的开支。当时,该税项称为「差役饷项」,说明了徵收这税项的原意,现时则已改称为「差饷」。随著公共设施和服务日渐完善,差饷收入也用来支付公共照明系统、食水及消防等服务的开支。

差饷的计算方法如下:

差饷的计算方法

1888 年 5 月 5 日通过的《差饷条例》,不但为19世纪香港的差饷制度建立基本楷模,亦是今日差饷制度的基石。在此之前,差役、食水、街灯和消防四种饷项是分开评估的,而徵收率亦各有不同;1888 年的《差饷条例》将饷项合四为一,当时各区的差饷徵收百分率如下:

        维多利亚城1    13%
        山丘约2           8¾%
        其他地区         7%

条例又订明,总督可酌情将维多利亚城内徵收饷项的 2%,用作缴纳食水开支。这项有关食水供应的特别条文,仍反映在今日的《差饷条例》中――未获政府供应食水的物业,是可获调低差饷额的。

除了整合饷项外,当年经重新制订或引入《差饷条例》中的词汇如「物业单位」、「应课差饷租值」和「临时估价」等,亦成为香港差饷法例的核心理念。及后法例虽然曾经过多次修订,但基本概念至今始终如一。

如你对香港差饷的历史有兴趣,可详阅差饷物业估价署印制的《香港差饷税收历史》。此外,该部门出版的《大事年表》亦可供参考。

1维多利亚城 (City of Victoria) :俗称「四环九约」。1840 年中旬,英国人将中环一带发展成「女皇城」,作为香港的政治及商业中心。1843 年,「女皇城」易名为「维多利亚城」,以纪念 1837 年登基的维多利亚女皇。政府在 1903 年将维多利亚城的范围刊登宪报并立下界碑。现存的六块界碑分别位於坚尼地城西宁街公园内、薄扶林道近摩星岭道行人隧道入口、克顿道近宝珊道、旧山顶道近地利根德里山边、宝云道近司徒拔道和黄泥涌道圣保禄小学对面。

2山丘约 (Hill District) :根据 1908 年的政府招标合约,山丘约的范围是「南北二边以山丘一带当潮涨计距水面 800 英尺高之处止,东以黄泥涌山峡迤南及北一带止,西以域多厘山顶(太平山顶)之册录内地段第 621 号西界迤南及北之一带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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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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