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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居屋2025」/「白居二2025」/「綠置居2025」申請後如何更改申請的計劃類別?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申請者在遞交申請後,如需更改申請的計劃類別,請按以下方法處理:


綠表申請者

情況處理方法
  • 欲申請居屋(綠表),但遞交了綠置居申請

  • 欲申請綠置居,但遞交了居屋(綠表)申請

  • 已遞交居屋(綠表)及綠置居申請,其後欲取消申請其中一個計劃

  • 只遞交了居屋(綠表)或綠置居申請,其後欲同時申請居屋(綠表)及綠置居

  • 申請者須於2026年5月20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以更改其參加的計劃選項。

  • 申請者無須再次繳付申請費。

 

白表申請者

情況處理方法
  • 欲申請白居二,但遞交了居屋(白表)申請
  • 欲申請居屋(白表),但遞交了白居二申請
  • 申請者須於2026年5月20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書面通知或更改資料表格至居屋銷售小組(地址:  九龍橫頭磡南道 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以取消已參加的計劃。
  • 申請者須於2026年5月20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另一計劃的申請並繳付申請費(白居二的申請費為300元,居屋的申請費為350元)
  • 已繳付的申請費用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已遞交居屋(白表)及白居二申請,其後欲取消申請其中一個計劃
  • 申請者須於2026年5月20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書面通知或更改資料表格至居屋銷售小組(地址:  九龍橫頭磡南道 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以更改其參加的計劃選項。

  • 已繳付的申請費用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只遞交了居屋(白表)或白居二申請,其後欲同時申請居屋(白表)及白居二申請者須於2026年5月20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另一計劃的申請並繳付申請費(白居二的申請費為300元,居屋的申請費為350元)


請注意 : 所有申請須經房屋署批准方可作實。房屋署可能要求申請者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及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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