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是甚麼?可領取的津貼金額為多少?
社會福利署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旨在為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而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限額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別津貼,以補助他們的生活開支。由2023年2月1日起,長者生活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060。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則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不設經濟狀況審查。注意受惠人不可同時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齡津貼。有關高齡津貼的詳情,請按此。
合資格的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士必須 :
- 年滿65歲或以上;
- 符合下列居港規定: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及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註:
-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 在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上述(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從事有薪工作及/或因病就醫,而又能提供足夠文件(及理由)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酌情考慮豁免計算。
-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香港居留( 請按此參閱有關離港寬限的資料);
- 沒有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及
- 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下列限額:
單身人士 | 夫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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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總入息 (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 $10,580 | $16,080 |
資產總值 (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 $388,000 | $589,000 |
(有關入息及資產限額的詳情,請參閱長者生活津貼網頁的「申請資格」部份。)
請按此繼續參閱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手續。
其他查詢, 請按此或致電社署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