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最新一期绿置居(绿置居2023)?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申请资格
只有绿表人士可以申请绿置居,绿表人士包括:
- 居於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公共屋邨或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甲类出租屋邨或年长者居住单位的住户;
- 以下公屋住户不合资格申请绿置居2023:
- 经由「特快公屋编配计划」获配公屋而其租约生效日期起计不足3年的住户;
- 「有条件租约」的住户;
- 已获发「迁出通知书」;
- 在「屋邨管理扣分制」政策下累积有效分数达16分或以上;
- 违反现居公屋/出租屋邨的租约的任何条款;
- 以按月暂准居住证形式租住房委会/房协过渡性暂租住屋单位的住户或定期暂准居住证持有人;或
- 「房协」乙类出租屋邨的住户。
- 以下公屋住户不合资格申请绿置居2023:
- 持有房屋署/市区重建局发出有效《绿表资格证明书 – 只适用於出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的人士;
- 房委会「长者租金津贴计划」受惠者
- 受惠者及其家庭成员须没有违反租金津贴协议内任何条款
入息和资产限制
申请绿置居2023的入息和资产限额详情如下:
申请者类别 | 入息及资产限制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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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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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者及名列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均受香港住宅物业拥有权限制。由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的 24 个月起计,直至签署买卖协议购买本销售计划的单位时,申请者及名列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不得:
(a) 拥有或与他人共同拥有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该类物业的任何权益;或
(b) 签订任何协议(包括临时协议)购买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
(c) 持有任何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或
(d) 为任何死者遗产的受益人,如遗产包含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土地;或
(e) 转售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出让与香港住宅物业有关的任何权益(转售或出让 的日期,以签订转让契据当日为准);或
(f) 退出任何持有一半以上股权而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公司。
住宅物业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物业、未落成的私人住宅物业、经建筑事务监督认可的天台构筑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土地及由地政总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提提你:
你亦可浏览绿置居网页或参阅绿置居的申请须知以查阅其他申请资格的详情。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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