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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物业出现渗水情况,基本上是楼宇管理和维修问题,主要应由业主负责。如果怀疑渗水是源自楼上或毗邻的单位,你应尽快与有关业主商讨,要求协助检验找出渗水源头及进行维修工程。有关业主应聘请建筑技术人员或持牌水喉匠,鉴定渗水源头及加以修理。有关检测方法可参考由屋宇署及食物环境衞生署联合办事处所编印的 「家居渗水简易测试」小册子。此外,你亦可向大厦或屋苑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寻求协助;必要时可聘请建筑和法律顾问,根据大厦公契内容要求负责人士改善渗水,甚至以法律行动向对方提出索偿。

 

政府部门可提供的帮助
假如无法与邻居协商解决渗水问题,你可以向由屋宇署及食物环境衞生署成立的联合办事处求助,联合办事处会就渗水投诉作出初步调查;若渗水构成衞生妨扰,联合办事处便会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的相关条文处理。如有需要,亦会转介个案予屋宇署或水务署 (例如屋宇署会按《建筑物条例》,跟进楼宇结构安全及外墙排水渠失修问题;而水务署则按《水务设施条例》,跟进浪费食水的情况 )。若渗水是轻微或间歇性,而调查未能找出源头,政府的介入行动便会终止。

 

调查渗水源头要多久
根据工作程序,联合办事处会在收到投诉后的6个工作天内联络投诉人。职员会先作现场视察,然后进入被投诉的单位,有系统地进行非破坏式测试,以确定渗水源头。倘若得到有关业主/住户的合作,调查通常可於90个工作天内完成,以及将结果通知投诉人。若未能於90个工作天内完成调查,联合办事处会书面告知投诉人调查进展。对拒绝合作的业主/住户,联合办事处会向法庭申请手令进入有关单位调查,以致整个调查所需的时间可能延长。

 

有关处理渗水滋扰的法定权力
由於联合办事处获授权执行《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相关条文,当证实渗水源头后,可发出:

  1. 「妨扰事故通知」予有关业主/住户,规定有关业主/住户在指明的期限内减除渗水滋扰,否则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如滋扰情况持续另加每日罚款$200 ;及
  2. 当局亦可向法庭申请 「妨扰事故命令」,饬令有关人士减除渗水滋扰。如不遵照法庭命令,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如滋扰情况持续另加每日罚款$450 。

 

联合办事处的联络方法

你可以直接联络联合办事处。各区联合办事处的地址及电话, 请按此 。你亦可以致电 1823,或填妥网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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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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