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援的申请手续及津贴发放的安排是怎样?
社会福利署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申请手续
申请方法 |
申请人可亲自前往其区内的 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用电话、传真、电邮、邮递或网上表格方式提出申请,或由政府部门或其他非政府机构转介。在接到申请后,社会福利署(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見申请人和进行家访,以查核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及所提供的资料。所有申请手续均须在香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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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亲自提出申请的人士 |
如申请人未满18岁而没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或申请人年满18岁但经医生证明身体狀况不适宜亲自提出申请,其申请可由社署署长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办理。有关详情请向 社会保障办事处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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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明文件/资料 |
社署会按个别个案的情况,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向负责个案的社署职员了解所需的文件:
如有需要,社署会向衞生署署长/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索取医事报告,以及向申请人的雇主和前雇主查询。社署亦会向入境事务处、其他政府部门和团体(包括银行)查询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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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结果、付款方法及在领款期间的离港宽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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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