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申请手续及津贴发放安排是怎样?
社会福利署表格及指引 |
表格及指引可於社会福利署(社署)网页下载或到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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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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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明文件/资料 |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应向负责个案的社署职员了解所需递交的文件。 视乎个案情况,需递交的文件可能包括:
如有需要,社署会向衞生署/医院管理局索取医事报告,以及向申请人的雇主和前雇主查询。社署亦会向入境事务处、其他政府部门、银行和其他团体查询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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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亲自提出申请的人士 |
如申请人未满18岁而没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或申请人年满18岁但经医生证明身体狀况不适宜亲自提出申请,其申请可由社署署长委任1名受委人代其办理。详情请向社会保障办事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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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发放安排及在领款期间的离港宽限 |
申请程序
发放安排
在领款期间的离港宽限
如因特殊理由而须在年度内离港超过60天,社署署长可行使酌情决定权,把有关的离港宽限延长至最长达90天。
其他查询:请浏览社署 - 综援计划网页;或向就近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