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情况下雇主可以扣除雇员的薪金?
劳工处根据《雇佣条例》,雇主只可在下列情况下,扣除雇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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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须优先扣除 (1) 至 (8) 项后,才扣除第 (9) 项目。
除非获劳工处处长书面批准,否则各项扣除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雇员在该工资期所得工资的一半(因缺勤 (1) 及未付的赡养费 (9) 而扣除的工资除外)。
如雇主非法扣除工资,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 10 万元及监禁 1 年。
这份文件并非法律文件。有关法例条文的诠释,仍以法例原文为准。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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