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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及「绿置居及租置计划重售项目」何时开始选楼? 缺席选楼会影响我的公屋申请吗?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2026年「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暨「重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回收单位」的申请期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16日,申请费用全免。房屋署已向目标申请者寄出夹附申请表格的邀请信。若申请者未获邀选楼、缺席选楼或最终未拣选单位,均不会被计算为一次有效的公屋编配纪录,其原有公屋申请不受影响。


自选单位日期

  • 二人或以上家庭 :
    • 于2026年9月2日开始
    • 请按查阅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之自选单位日期(房屋署定时更新)
  • 一人申请者: 预计於2026年12月开始


在仍有合适单位可供拣选的情况下,房屋署会根据各合资格申请者的拣选单位优先次序、地区及单位类别选项,大约会于申请者的自选单位日前一星期,以邮寄方式发出自选单位通知书。
 


参加「特快公屋」对公屋申请的影响

  • 以下情况均不会被计算为一次有效的公屋编配,只要申请者的公屋申请仍然有效,将会继续按照现行公屋申请政策及程序处理:
    1. 未获邀请参加自选单位程序
    2. 获邀请参加自选单位程序而没有出席
    3. 自选单位程序中没有拣选单位
  • 以下情况被计算为一次有效公屋编配(按现行政策,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共有三次编配公屋机会):
    1. 申请者自愿放弃已拣选的单位
    2. 申请者及/或公屋申请内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如有)未有于约定的日期亲自出席详细资格审查面晤及/或未能于指定期限内提交所需文件以核实其申请公屋资格
    3. 申请者在成功获核实申请公屋资格并获发「配房通知信」后拒绝接受自选单位的编配
    4. 申请者未能依约前往所属屋村办事处办理自选单位的签订租约手续,而未具可被接纳的理由

 

  • 可供拣选单位资料,请按

  • 房屋署如何排列申请者拣选单位的先后次序,请按

  • 同时申请「特快计划」及「重售项目」的申请者如何选楼,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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