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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及「重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回收单位」的自选单位程序首批为二人或以上家庭,暂订於2026年9月开始;第二批为一人申请者,预计於2026年12月开始。上述两个项目的选楼环节将安排於同日在九龙乐富横头磡南道3号房委会客务中心举行,安排如下:
- 於出席选楼当日,同时参加「特快计划」及「重售项目」的申请者如决定选购绿置居单位/租置计划回收单位,他/她必须即时签署「特快公屋编配计划」(2026)的「自选单位程序」未能成功拣选单位通知书。
- 申请者签署该通知书后,居屋销售小组会按申请者自选单位的优先次序,安排申请者前往居屋销售小组的选楼室登记及选购绿置居单位/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已经核实公屋申请资格的申请者在选楼后,一般须於当天签订买卖协议。
- 当申请者於「特快计划」或「重售项目」已拣选单位,另一个项目或计划的申请资格会即时被取消。申请者即使已放弃「特快计划」下所拣选的公屋单位或撤销在「重售项目」下所拣选的单位的买卖协议,另一个项目或计划的申请亦不能恢复。
- 若「重售项目」中绿置居单位及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全部售罄,同时参加「特快计划」及「重售项目」的申请者只会获邀拣选公屋单位。房委会保留一切有关选购单位安排的权利。
房屋署如何排列申请者拣选单位的先后次序,请按此。
如缺席选楼是否会影响公屋申请进度,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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