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如何排列2026「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及「绿置居及租置计划重售项目」申请者拣选单位的优先次序?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2026「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及「重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回收单位」的自选单位程序首批为二人或以上家庭,暂订於2026年9月开始;第二批为一人申请者,预计於2026年12月开始。房屋署会顺序按下列方式排列申请者的自选单位优先次序:
(i) 适用於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及高龄单身人士申请者:
(一) 申请者的公屋申请登记日期或相应登记日期较早者(如该申请有相应登记日期,则必须以相应登记日期计算);
(二) 申请编号以G为首,由小至大;
(三) 申请编号以U为首,由小至大。
(ii) 适用於配额及计分制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
(一) 计分制下分数较高者;
(二) 申请者的年龄较高者;
(三) 申请者的公屋申请登记日期或相应登记日期较早者(如该申请有相应登记日期,则必须以相应登记日期计算);
(四) 申请编号以G为首,由小至大;
(五) 申请编号以U为首,由小至大。
- 房屋署会根据申请者自选单位的优先次序,分批寄出自选单位通知书予符合资格的申请者。申请者大约可在其自选单位日期前一星期收到自选单位通知书。
- 如申请者的通讯地址有任何变更,请尽快以书面通知房屋署,以免影响其获邀出席自选单位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