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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员被停工,是否可获发遣散费?金额应如何计算?

劳工处

甚么是停工?

如雇佣合约订明,雇员的报酬须视乎他获雇主提供其所受雇的工作而定,在以下情况,雇员可视作被停工:

  1. 在任何连续 4 个星期内,不获分配工作并不获支付工资的日数超过正常工作总日数的一半;或
  2. 在连续 26 个星期内,不获分配工作并不获支付工资的日数超过正常工作总日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正常工作日数,并不包括闭厂(即因发生纠纷而关闭雇佣场所或暂时停工)、休息日、年假及法定假日等日数在内。

如雇员按 连续性合约 受雇不少於24个月,遭雇主停工,雇员可享有 遣散费

请按此到遣散费的计算方法。

如雇员遇到停工或开工不足的情况,可先到 劳资关系科 分区办事处寻求协助。

这份文件并非法律文件。有关法例条文的诠释,仍以法例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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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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