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总站/公共运输交滙处经常有人吸烟,请问是违法的吗?我可否向控烟酒办公室举报?
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如该巴士总站/公共运输交汇处的位置符合《吸烟(公众衞生)条例》的「室内」定义,已属於法定禁烟区,市民须遵守禁烟规定。此外,衞生署已分阶段刊宪将符合条例第3(1AB)条所述定义的公共运输设施指明为禁烟区:
- 由2类或以上的公共运输工具的总站所组成,并用以达成及便利转换该类运输工具的区域;或
- 多於一条的《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2条所界定的指明路线的任何巴士总站。
已禁烟的公共运输设施列表,请按此。
如你已确定该巴士总站/公共交通交汇处是禁烟区,但违例吸烟个案仍不断发生,你可考虑向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电话:2961 8823/传真:2575 8944/电邮: taco@dh.gov.hk / tobaccocontrol@dh.gov.hk)作出投诉。请留意因违例吸烟属一瞬间行为,控烟酒办公室不会即时到场,但会安排跟进调查工作,到场巡查及执法。
修订日期:2026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