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狗主已轉換?
漁農自然護理署如狗隻牌照的登記狗主有所更改,必須在 5 天內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狗主更改的情況包括:狗主過身、狗主將狗隻送贈予別人、從寵物店購買大於 5 個月的狗隻而須更換狗牌持有人等。漁護署會向新狗主發出新的狗隻牌照。
所需文件 |
持有有效狗隻牌照正本
遺失狗隻牌照正本 舊狗主須撰寫及簽署轉讓信,表示同意將該狗隻轉讓新狗主。轉讓信應填上新舊狗主的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及地址)、狗隻的晶片編號及附上新及舊狗主的身份證副本,新及舊狗主亦需簽署有關轉讓信。如未能提供上述資料,請狗主先致電1823或任何一間動物管理中心查詢。 直系親屬須提供以下文件以辦理轉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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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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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費用全免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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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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