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申請資格是甚麼?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有意申請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職津計劃)的人士可利用職津計劃計算機就申請資格及津貼金額作初步評估。申請人亦可觀看網頁的短片以了解職津計劃的詳情。
職津計劃的申請資格
- 以住戶為基礎,包括1人住戶。
- 非單親及單親住戶達到每月總工作時數要求(請按此)。
(註:申請人及住戶成員在同一個月份內可申報多於一份有薪工作的時數。計劃亦容許合併計算所有住戶成員的工時。) - 申請住戶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請按此)。
- 如欲申請本計劃的兒童津貼,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 合資格住戶的每名成員均須在港生活。
住戶一般意指居於同一處所(位於香港),並有緊密經濟聯繫的人士組成的單位(但不包括僱傭關係所引起的經濟聯繫)。住戶成員不一定要有親屬或血緣關係,部門會作個別考慮。
一般來說,不論夫婦是否居於同一處所,在職津計劃下他們會被視為同一住戶的成員(如配偶並非香港居民,或夫婦有計劃/已經永久分開,或在其他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除外)。 - 注意事項:
- 申領職津的月份不能同時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職津計劃不設居港年期的要求,新來港人士也可申領津貼或作為住戶成員。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以及以訪客身份來港的人士,均不可作為申請人或住戶成員申領津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