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撒放骨灰在香港海域内?
食物环境衞生署市民可以向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申请把先人的骨灰撒在香港水域内3个指定的范围,包括塔门以东、东龙洲以东及西博寮海峡以南(有关上述3个指定海葬的水域范围, 请按此)。如申请获得批准,必须在食环署指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将先人骨灰撒海。除了撒先人的骨灰外,出席仪式人士可将少量花瓣(即以250毫升容量的器皿可盛载的花瓣份量,约一家用饭碗容量)撒到海中。食物、祭品或其他物品均不可以撒落大海。
骨灰撒海免费渡轮服务
由於市民对免费渡轮撒灰服务反应良好,食环署进一步增加渡轮班次至每周六(公众假期除外)出发。渡轮服务於指定日期上午9时由北角东渡轮码头出发,前往西博寮海峡以南或东龙洲以东海域,每次可接载25名申请人,而每位申请人可携同10名家人或亲友出席仪式。如有需要携同更多亲友,申请人可联络食环署按情况作适当安排。申请人或获其授权人士可选择由递交申请表当日起计10个星期内的任何一次指定渡轮服务。
申请手续
申请时限 |
必须在撒灰日期前最少10日向食环署提出申请。 |
申请人 |
申请⼈必须跟「领取骨灰许可证」内提及的领取骨灰⼈⼠为同⼀⼈。申请⼈可以书⾯授权他⼈代办申请⼿续,获授权⼈⼠在办理申请时要出⽰「 領取骨灰许可证」持证人签署的授权书文件正本及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供查核。 |
表格 |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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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申请人或获授权人士可到任何一间「 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办理申请。 |
处理申请的时间 |
食环署一般可於收到申请起计5个工作日内批核。 |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