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内容

 

表格

申请人须填写「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表格」[SFO 313] (申请人可参考「 持续进修基金申请指引 」[SFO 312_C (2024)])。

请注意: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已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申请人只须向基金办事处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基金办事处於收到申请后会向有关院校/培训机构核实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填妥申请表格后毋须交予院校盖印。

 

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下列文件副本:

  1. 单程证(如适用);
  2. 载有申请人的姓名、帐户号码及银行名称 / 银行编号的银行存摺首页或月结单(只接受储蓄或往来帐户,该帐户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申请人香港智能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相同。请注意信用卡帐户、定期存款帐户、外币帐户或贷款帐户均不适用);及
  3. 如修读语文能力课程,另须提交以下有关基准试(如适用)的文件副本:
    (a) 在指定的基准试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的成绩单;及
    (b) 缴付基准试考试费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请注意:申请人必须於开课后参加基准试(如欲就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开课的基金课程申请发还款项,必须在年龄届满71岁之前)。申请人可以同一项基准试申请发还多於一项语文能力课程,惟该基准试的考试日期必须在所申请发还款项的各项语文能力课程开课日期之后。申请人可申请发还基准试考试费用,但必须随相关的语文能力课程的学费一并申请。如申请人报考了多次基准试才取得指定的成绩,申请人只可就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的基准试考试费用申请发还款项。另外,申请人在申请发还考试的费用时,必须从未就同一项考试费用获其他公帑或公帑资助计划提供资助。

 

递交申请方法

电子申请
申请人可透过「职学户互通」网上平台填写及递交电子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非使用「智方便+」的申请人须於网上成功递交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后1个月内,列印电子表格及在丁部声明书签署,并递交已签署的申请表格列印正本至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才视为有效申请。使用「智方便+」作数码签署的申请人则毋须递交列印表格至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纸本申请
申请人亦可透过以下途径递交纸本申请。

亲身或邮寄:

地点

地址

办公时间

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新界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25楼07-11室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
(公众假期除外)

投递箱:

地点

地址

开放时间

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新界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25楼07-11室

星期一至日
上午8时至晚上11时

学生资助处服务柜台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
(公众假期除外)

长沙湾政府合署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地下大堂
(须由长沙湾政府合署侧门经保安岗位入口内进)

办公时间外

 

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视收到申请表格当日作递交申请的日期。

 

处理时间

一般而言,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齐备,以及申请人所就读的院校/培训机构能够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会在收到申请表格当日起计6星期(适用於已开立帐户的申请人)或8星期(适用於首次开立帐户的申请人)内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会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或提供补充资料,审批申请的时间会因而较长。此外,如院校/培训机构需要较长时间核实申请表格上的资料、发还的款项需用作偿还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审批申请的时间亦会较长。申请人如在上述时限2星期后仍未收到书面回覆,请致电3142 2277与职员联络。

 

 

以上资讯对你有用吗?
以上资讯的内容是否足够?
是否容易获得你需要的资讯?
其他意见(请勿输入个人资料):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7日
如想作进一步查询?

在找资料吗?可以让1823智能助理帮你找相关常见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