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持續進修基金申領發還課程款項?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內容
表格 |
申請人須填寫「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SFO 313 (2022)] (申請人可參考「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指引 」[SFO 312_C (2022)])。 請注意: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後須交予院校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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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申請人須遞交下列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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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申請方法 |
電子申請 紙本申請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收集箱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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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間 |
如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足夠及妥當,持續進修基金可在收到「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當日起計六星期(適用於已開立帳戶的申請人)或八星期(適用於首次開立帳戶的申請人)內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如申請獲批,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將於通知信發出的日期起計兩星期內,發放資助款項到申請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如發還的款項需用作償還申請人就同一項課程向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所獲得的貸款,審批申請的時間或會較長。 |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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