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福建计划的申请手续及津贴发放安排是怎样?
社会福利署表格及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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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要递交的文件 | 
在递交申请表时,须连同下列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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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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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亲自提出申请的人士 | 
如申请人经医生证明因精神状况而未能亲自提出申请,并经社署核实,其申请可由社署署长委任1名受委人代为办理。  | 
申请程序、津贴发放安排及在领款期间离开广东/福建的宽限 | 
申请程序 
 
 津贴发放安排 
 
 在领款期间离开广东/福建的宽限 
 *付款年度指由受惠人符合资格领取津贴日期起计的每12个月。 
 
 其他查询: | 
复检日期:2025年9月1日
表格及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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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要递交的文件 | 
在递交申请表时,须连同下列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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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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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亲自提出申请的人士 | 
如申请人经医生证明因精神状况而未能亲自提出申请,并经社署核实,其申请可由社署署长委任1名受委人代为办理。  | 
申请程序、津贴发放安排及在领款期间离开广东/福建的宽限 | 
申请程序 
 
 津贴发放安排 
 
 在领款期间离开广东/福建的宽限 
 *付款年度指由受惠人符合资格领取津贴日期起计的每12个月。 
 
 其他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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