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福建计划的申请资格是甚么?可领取的津贴金额为多少?
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社署)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旨在为选择移居广东省(广东)或福建省(福建)的合资格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分别设有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龄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
- 为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而入息及资产并没有超过规定限额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别津贴,以补助他们的生活开支。
- 由2024年2月1日起,长者生活津贴的每月金额为$4,195。
高龄津贴
- 为70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申请人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 由2024年2月1日起,高龄津贴的每月金额为$1,620。
广东计划/福建计划的申请资格:
- 符合年龄规定:
长者生活津贴申请人 65岁或以上 高龄津贴申请人 70岁或以上 - 符合下列居港规定:
-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
-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1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90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1年的规定);
-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并非以定居原因获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输入劳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资格申请。
- 在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上述(b)项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时,如申请人在该段时间内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从事有薪工作/就医,而又能提供足够文件(及理由)予以证明,有关的离港日数可获酌情考虑豁免计算。
- 於领款期间,继续在广东(适用於广东计划)/福建(适用於福建计划)居留;
- 在付款年度内在广东(适用於广东计划)/福建(适用於福建计划)居住不少於60天,便可领取全年的津贴;
- 详情参阅「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小册子」(2023年9月版本)(PDF)。
- 没有同时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
- 并非受合法羁留或在惩教院所服刑;
- 如申请人是香港公屋住户,必须在离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或取消租约上的户籍;及
- 长者生活津贴申请人,每月入息及资产没有超过下列限额:
单身人士($)
夫妇($)
每月总入息(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10,710 16,330 资产总值 (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401,000 608,000
有关入息及资产限额的详情,请参阅「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2024年2月版本)(PDF)。
申请人可於 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 -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资格验算 自行检查是否符合资格。
相关资料:
- 请按此参阅广东计划/福建计划的申请手续及津贴发放安排。
-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表(2023年9月版本)(PDF)
-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2024年2月版本)(PDF)
-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小册子(2023年9月版本)(PDF)
- 广东省及福建省内可索取广东计划/福建计划资料的地点(2023年9月版本)(PDF)
其他查询: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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