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申請資格是甚麼?可領取的津貼金額為多少?
社會福利署社會福利署(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旨在為選擇移居廣東省(廣東)或福建省(福建)的合資格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分別設有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齡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
- 為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而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限額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別津貼,以補助他們的生活開支。
- 由2024年2月1日起,長者生活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195。
高齡津貼
- 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 由2024年2月1日起,高齡津貼的每月金額為$1,620。
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申請資格:
- 符合年齡規定:
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 65歲或以上 高齡津貼申請人 70歲或以上 - 符合下列居港規定: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
-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
- 在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上述(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從事有薪工作/就醫,而又能提供足夠文件(及理由)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酌情考慮豁免計算。
-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廣東(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適用於福建計劃)居留;
- 在付款年度內在廣東(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適用於福建計劃)居住不少於60天,便可領取全年的津貼;
- 詳情參閱「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小冊子」(2023年9月版本)(PDF)。
- 沒有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 如申請人是香港公屋住戶,必須在離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取消租約上的戶籍;及
- 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每月入息及資產沒有超過下列限額:
單身人士($)
夫婦($)
每月總入息(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10,710 16,330 資產總值 (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401,000 608,000
有關入息及資產限額的詳情,請參閱「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指引」(2024年2月版本)(PDF)。
申請人可於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 -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資格驗算 自行檢查是否符合資格。
相關資料:
- 請按此參閱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安排。
-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2023年9月版本)(PDF)
-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指引(2024年2月版本)(PDF)
-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小冊子(2023年9月版本)(PDF)
- 廣東省及福建省內可索取廣東計劃/福建計劃資料的地點(2023年9月版本)(PDF)
其他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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