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私家車由2025年11月1日起加牌費,我可否按舊牌費續牌?
運輸署政府由2025年11月1日起調整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用(詳情請按此),為避免電動私家車車主在調整牌照費前趕往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續牌,運輸署已實施特別續領牌照安排如下:
電動私家車車輛牌照在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屆滿
- 如車主在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遞交續牌申請,可按調整牌照費前的牌費續牌。
- 如車主在2026年3月1日或之後遞交續牌申請(即「逾期續牌」),便須按調整牌照費後的牌費續牌 (計算逾期牌費的詳情請按此)。
若以投遞/郵寄方式遞交續領車輛牌照申請,遞交日期將以投遞日期/郵戳日期為準。若以網上遞交申請,遞交日期將以成功遞交申請的系統時間為準。
電動私家車車輛牌照在2026年3月1日或之後屆滿
- 無論車主在何時遞交續牌申請,均須按調整牌照費後的牌費續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