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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居屋2025」起,選擇參加「青年計劃(居屋)」的40歲以下白表青年家庭及青年一人申請者會獲分派多一個抽籤號碼。
參加「青年計劃」的家庭申請者及一人申請者,除須符合「居屋2025」的申請資格外,須符合下列規定:
  • 凡選擇參加「青年計劃(居屋)」的人士必須為本計劃的申請者。該名青年申請者須在本計劃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即2026年5月20日)已年滿18歲及在申請開始日期當日(即2026年4月30日)須為40歲以下
  • 該名青年申請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不論申請表上的成年家庭成員是否青年)。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該名青年申請者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及房協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 已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及「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不能同時參加「青年計劃(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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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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