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雇员不受《雇佣条例》保障?
劳工处《雇佣条例》适用於所有雇员,但不适用於下列人士:
- 雇主家属并与雇主同住的雇员;
-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业合约条例》所界定的雇员;
- 根据《商船(海员)条例》所指的船员协议而服务的人,或在非於香港注册的船上服务的人;以及
- 按照《学徒制度条例》注册的学徒,但《雇佣条例》内的若干规定仍适用。
如果你对《雇佣条例》的适用范围有疑问,请联络1823或向 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分区办事处作出查询。
这份文件并非法律文件。有关法例条文的诠释,仍以法例原文为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26日
如想作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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