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进行楼宇改建及加建工程(包括在大厦外墙安装落地玻璃/招牌/大型电视)?
屋宇署申请程序
- 业主不能自行向屋宇署申请进行楼宇改建及加建工程,必须聘用认可人士及注册工程师代为处理,有关专业人士的名单, 请按此。业主及获受聘用的认可人士须知会屋宇署,并填写 认可人士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委任通知 (BA4)。
- 认可人士及注册工程师须要为所计划的改建工程拟备及提交图则,供屋宇署审批。首次申请所需时间如下:
- 屋宇署会於60天内批准或拒绝批准, 认可人士可於提交图则后45天向屋宇署查询有关图则是否基本上获接纳。
- 如符合下列所有情况,申请时间可减至30天:
- 工程为不会影响主建筑物结构的简单改建或加建工程;
- 工程由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证明改动符合建筑物条例要求;及
- 工程除需要获消防处审批外,无须提交予其他政府部门审批。
- 若图则不获批准,认可人士经纠正问题后向屋宇署再次提交申请,屋宇署通常会在30天内通知图则是否获得批准。
- 如图则获得屋宇署批准,认可人士便可向屋宇署申请施工同意书,屋宇署会在28天内签发或拒绝签发。
- 工程完成后,认可人士须向屋宇署提交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 屋宇署会进行检验,如对工程满意的话,便会发出确认书。
申请费用
屋宇署会在审批图则时就每张图则收取费用。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载於屋宇署网页的收费一览表中「提交图则须付费用」。
参考指引
屋宇署为下列工程已印备指引以供参考: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