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
如何申请进行楼宇改建及加建工程(包括在大厦外墙安装落地玻璃/招牌/大型电视)?
如要改动住宅单位/店铺内的间隔或更改用途(例如将浴室改成书房),须要有屋宇署的批准吗?
甚么类型的工程属於「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监管的工程?
对於违例建筑物/违例建筑工程,屋宇署会采取甚么执法行动?
我收到由屋宇署发出的命令/警告通知,是否一定要找认可人士进行清拆工程?
我可否向屋宇署申请延长清拆违例建筑物的时限?
如何就屋宇署发出的命令/警告通知提出上诉?
如业主已按照屋宇署发出的命令/警告通知清拆违例建筑物,是否需要通知屋宇署?
如违例建筑物已建成,我是否可以向屋宇署后补申请楼宇改建工程使违例建筑物变为合法?
如因财政困难而无法遵从屋宇署发出的命令/警告通知清拆违例建筑物,可否向屋宇署申请贷款?
如想作进一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