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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图书馆除采购图书馆资料外,还搜集各界人士和团体所捐赠的资料以丰富馆藏。

为了善用资源并确保捐赠资料能达到丰富馆藏的目的,图书馆会重点搜集香港研究资料和有助加强各参考馆藏的项目。故此在一般情况下,图书馆不会接纳捐赠下列资料:

  1. 小说和儿童书籍;
  2. 香港公共图书馆馆藏已包罗的资料;
  3. 学校课本和学生作业;
  4. 残破资料(珍本书籍除外);
  5. 已过时的科学、科技、商业、财经、法律、旅游指南和电脑科学书籍。

捐赠资料的手续如下:

表格
香港公共图书馆捐赠记录 (PDF档案) 
 
递交方法
填妥表格后,请连同捐赠资料(一式多份者只需提供一份作为样本)送交任何图书馆。各图书馆的地址及开放时间已详列於 香港公共图书馆的网页。  
 
处理程序
  • 香港公共图书馆收到捐赠资料后,会按捐赠政策和程序处理。捐赠资料须符合馆藏发展政策,并由馆藏发展会议审批通过,方可纳入图书馆馆藏。
  • 香港公共图书馆保留权利,可就捐赠资料的保存、编配、处理和处置等事宜作最后决定。
  • 如无事先协定,不获接纳的捐赠资料将不会退还予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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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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