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捐贈書籍予公共圖書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內容
香港公共圖書館除採購圖書館資料外,還蒐集各界人士和團體所捐贈的資料以豐富館藏。
為了善用資源並確保捐贈資料能達到豐富館藏的目的,圖書館會重點蒐集香港研究資料和有助加強各參考館藏的項目。故此在一般情況下,圖書館不會接納捐贈下列資料:
- 小說和兒童書籍;
- 香港公共圖書館館藏已包羅的資料;
- 學校課本和學生作業;
- 殘破資料(珍本書籍除外);
- 已過時的科學、科技、商業、財經、法律、旅遊指南和電腦科學書籍。
表格
香港公共圖書館捐贈記錄 (PDF檔案)
遞交方法
填妥表格後,請連同捐贈資料(一式多份者只需提供一份作為樣本)送交任何圖書館。各圖書館的地址及開放時間已詳列於 香港公共圖書館的網頁。
處理程序
- 香港公共圖書館收到捐贈資料後,會按捐贈政策和程序處理。捐贈資料須符合館藏發展政策,並由館藏發展會議審批通過,方可納入圖書館館藏。
- 香港公共圖書館保留權利,可就捐贈資料的保存、編配、處理和處置等事宜作最後決定。
- 如無事先協定,不獲接納的捐贈資料將不會退還予捐贈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9日
如想作進一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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