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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持有有效的香港公共图书馆图书证、图书馆适用身份证或两个前市政局公共图书馆借书证的市民,可以在全港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借阅和归还图书馆书籍/资料。每位登记读者可外借最多8项书籍/资料及其附件,或最多 16 本逾期杂志。

如市民在图书馆的目录中找到所需的书籍或资料,但未能在图书馆架上找到,可考虑使用图书馆的预约服务。每位登记读者最多可预约 8 项资料,预约费用为每项资料港币 $3.3(或领取资料当日的有效预约费用为准)。注意预约服务不适用於参考资料、视听图书馆资料或不外借馆藏。

申请预约图书馆书籍或资料的手续如下:

 

预约手续

  1. 读者可选择经以下其中一种方法,预约图书馆书籍/资料及选择取书地点。预约前请确保已登记的通讯地址/电邮资料正确:
    • 到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或流动图书馆,填写表格 LCS 112;
    • 使用图书馆内图书馆目录终端机;
    • 24小时网上预约服务;网址 http://www.hkpl.gov.hk,使用方法 请按此
    • 使用香港公共图书馆官方流动应用程式「我的图书馆」,详情请按此

请留意屏幕显示,以确定已经成功预约资料。下列情况恕不接受预约:

  • 读者已预约 8 项书籍/资料;或
  • 图书证记录内积欠罚款已超越限额(成人限额:港币 $130,儿童限额:港币 $25);或
  • 预约资料属参考资料、视听图书馆资料或不外借馆藏。
  1. 如成功预约,图书馆会安排尽快将预约书籍/资料送往指定取书地点。因所需时间受多个因素影响(例如:资料是否已被其他读者借出、资料在图书馆内存量、图书馆之间的运输安排等),所以不能提供确实取书日期。如读者欲查询自己的预约轮候位置,可上网查阅「读者记录」,或联络取书图书馆提供个人资料查询。
  2. 当预约书籍/资料到达取书地点后,图书馆将邮寄通知书,或以电邮形式(需另外登记,详情请按此)通知读者。读者亦可透过「我的图书馆」官方流动应用程式的个人提示服务,选择收取「待取预约」通知。请确保已登记的通讯地址/电邮资料正确。如要更改地址,请到图书馆柜台填交表格,或书面通知,或网上更改纪录。有关更改个人资料的方法,详情请向图书馆职员查询或登入网址: http://www.hkpl.gov.hk/c_update。如要更改电邮,读者可透过网上的读者纪录查询服务网页更新资料。
  3. 读者须根据通知书内显示的领取预约书籍/资料限期前亲自携同图书证/香港身份证(只适用於已申请以智能身份证使用图书馆服务的读者)到取书地点领取预约资料及办理外借手续,并缴付预约费用。读者亦可透过图书馆目录终端机或互联网检视预约情况,如预约资料的状况是「预约架上」(表示资料已存放於取书地点)读者可自行决定前往取书地点办理外借手续及缴付预约费用而无须携带通知书。

 

预约有效期限

预约服务的预设有效限期为 270 日,读者可在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目录终端机,或经互联网更改预约有效限期,以更改当日起计两星期至两年为限。如预约资料在有效限期内仍未备妥,有关预约会自动取消。 

 

预约费用

预约书籍/资料费用为每项港币 $3.3(或领取资料当日的有效预约费用为准);读者可以八达通或现金缴付费用。

当预约资料的状况一旦转为「预约架上待领」或「转移预约」,无论读者是否到取成功预约的图书馆资料,都必须缴付预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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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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