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雇员在2025年5月1日(转制日)前的雇佣期不足两年或五年,会否影响其享有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资格?
劳工处现行《雇佣条例》下可享有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资格在取消「对冲」后维持不变。将雇员的雇佣期分为转制前雇佣期和转制后雇佣期,只用以计算其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及转制后部分的款额,并不会影响雇员享有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年资方面的资格。
例子
假设雇员–
- 「转制日」前的服务年资:6个月
- 「转制日」起的服务年资:5年
- 「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工资:15,000元
- 终止雇佣关系前最后一个月工资:18,000元
雇员的雇佣期为5年6个月,其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雇主及雇员可使用劳工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专题网站的计算工具「算得好」初步计算取消「对冲」安排生效后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款额。
这份文件并非法律文件。有关法例条文的诠释,仍以法例原文为准。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