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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在「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申请表上填写有意拣选的区域及单位类别?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2026 年「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暨「重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回收单位」於 2026年7月3日至7月16日接受申请,申请费用全免。房屋署会向目标申请者寄出夹附申请表格的邀请信。请注意,申请表上的「单位区域」选项只适用於今期的「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与申请者原有公屋申请的「选择区域」并不相同及互不关连。

 

拣选单位「区域」与「类别」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表时,请留意你所选的「区域」与「单位类别」对获邀拣楼的直接影响。相关安排如下:

  • 拣楼邀请安排:随著自选单位程序进行,若剩余可供拣选的单位并不包含申请者所填写的「区域」及/ 或「单位类别」,而拣楼通知书尚未发出,房屋署将不会邀请申请者出席选楼。

注:自选单位程序后期,剩余单位通常是长者住屋单位或较偏远地区的独立单位。

  • 「重售项目」不受此选项限制:若同时申请购买「重售项目」(即绿置居或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只要该项目仍有单位可供拣选,申请者仍然会获邀出席拣楼。
  • 剩余单位邀请安排:若在所有合资格的申请者获邀出席自选单位程序后,仍有未被拣选的公屋单位,房屋署将视乎情况,考虑再次邀请没有拣选单位的合资格申请者,按自选单位的优先次序拣选剩余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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