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处会否发信提醒公司提交周年申报表?
公司注册处公司的董事及秘书有责任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作出适当安排,在订明的时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及其他法定文件存档。
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可於公司注册处「电子服务网站」(www.e-services.cr.gov.hk)免费享用「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已在「电子服务网站」登记成为「CR公司用户」的本地有股本私人公司,会於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当天,收到由系统发出提示公司提交周年申报表的电子通知。电子通知会由系统发送到「CR公司用户」在「电子服务网站」的信息匣及用户的登记电邮地址。任何与「CR公司用户」已建立用户聯系的「电子服务网站」「个人用户」亦可免费订用「e 提示」服务,以收取相关电子通知。用户可点击通知内的超連结,连接至「电子服务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周年申报表。
有关详情请浏览「电子服务网站」有关「提交周年申报表及e提示」的示范及常见问题。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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