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差餉物業估價署寄來的《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R1A),我應該怎樣將申報表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如何得知估價署已收到我遞交的申報表?
差餉物業估價署你可使用下列方式將申報表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
- 透過互聯網遞交電子化的《物業詳情申報表》,詳情請按此;或
- 填妥該申報表後,郵寄或親身遞交(地址: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15 樓;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15分至下午6時)。
除非在遞交申報表時以書面明確要求,或經互聯網遞交電子化的申報表,估價署一般在收到申報表後不會發出收訖通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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