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財政困難而無法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命令/警告通知清拆違例建築物,可否向屋宇署申請貸款?
屋宇署業主如因財政困難而無法清拆違例建築物,可根據屋宇署的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申請貸款,每個單位的貸款額上限是100萬元,以支付為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命令/警告通知而進行的工程費用。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的申請資格如下:
- 申請人必須是擬申請貸款的私人樓宇(包括住宅、綜合用途樓宇、商業及工業樓宇)的註册業主。
- 貸款是用作進行以下的樓宇維修工程-
- 改善樓宇結構;
- 外牆安全;
- 消防安全;
- 消防裝置及設備;
- 屋宇裝備及衞生設施;
- 斜坡及擋土牆;及
- 清拆違例建築物及違例天台搭建物。
- 申請人已委聘合資格的建築專業人士╱適任的承建商監督有關工程。
有關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的申請手續及其他詳情,可以瀏覽 有關計劃的網頁。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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