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飮酒後騎單車十分危險,而且有機會觸犯 《道路交通條例》(374章)(第47條)。任何人如因為受到酒類影響以致不適宜騎車或駕駛,而在道路上或公眾地方使用或騎踏單車,即屬犯法。這條法例不僅適用於酒後騎單車,如受藥物影響下踏單車,也同樣犯法。

首次被定罪的刑罰是罰款港幣$500;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罰款港幣$1,000及監禁3個月。

以上資訊對你有用嗎?
以上資訊的內容是否足夠?
是否容易獲得你需要的資訊?
其他意見(請勿輸入個人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21日
如想作進一步查詢?

不如等我呢位1823智能助理幫你搵搵相關嘅常見問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