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會收到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我需要做什麼及何時要完成?
屋宇署強制驗樓計劃適用於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屋宇署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並以掛號郵件方式向業主發出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接獲法定通知後,業主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檢驗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並在檢驗及修葺後呈交檢驗報告、完工報告及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
須在指定期限內完成的項目 | 一般情況下的指定期限(由法定通知的發出日期起計) | |
公用部分(由2024年6月1日起) | 個別處所 | |
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 | 5個月內 | 3個月內 |
訂明檢驗 | 9個月內 | 6個月內 |
訂明修葺(如有需要) | 24個月內 | 12個月內 |
你可透過屋宇署網站搜尋大廈或個別單位的驗樓通知及遵從記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