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有顾客在我管理的场所内的禁烟区吸烟,我可以怎样做?
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根据《吸烟(公众衞生)条例》,法定禁烟区范围包括所有食肆处所、电影院、游戏机中心、任何店铺、购物商场、酒吧等的室内地方;详情 请按此。
如有人在你管理的场所内的禁烟区违例吸烟,你可以:
- 要求吸烟者将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弄熄。如对方仍不合作,管理人应坚定立场再作解释及劝喻,同时召唤同事或主管协助。如屡劝无效,你可作出口头警告,指出违例吸烟可被罚款,以及要求吸烟者离开禁烟范围。
- 如果该人仍然拒绝合作,你可要求对方提供姓名及地址,以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将获得的违例吸烟者资料,转交控烟酒办公室跟进(电话:2961 8823/传真:2575 8944/电邮: taco@dh.gov.hk / tobaccocontrol@dh.gov.hk)。
- 如果该人仍然拒绝合作, 你有权通知警方,要求警察到场处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6日
如想作进一步查询?
前往香港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