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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遺失《定期測試證明書》(WR2),可向機電工程署申請補領已加簽的定期測試證明書之副本。有關的補領申請必須由該電力裝置的擁有人、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如欲於補領前,查詢WR2的到期日,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機電工程署電力法例部(地址:九龍灣啟成街 3 號機電工程署總部)查詢。

補領WR2的手續如下:
 

表格

表格 ER41補領電業工程人員/承辦商註冊證明書或已加簽的定期測試證明書副本的申請表格 (PDF)
 

所需文件

顯示申請人為該電力裝置擁有人、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的文件
 

費用

申請費用為160元。無論申請成功與否,申請費用均不會獲發還。
 

遞交方法

  • 遞交到機電工程署客戶服務部,或投入機電工程署總部的投遞箱
  • 郵寄至機電工程署客戶服務部
  • 網上遞交(需備有通行密碼及個人數碼證書)

機電工程署客戶服務部
地址:九龍九龍灣啟成街3號 機電工程署總部地下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15分 (午飯時間照常服務);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星期六早上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期間,可把申請表放入設於機電工程署總部地下大堂的申請投遞箱
     

付款方式

  • 親身遞交:現金、劃線支票、匯票、本票
  • 郵寄/投遞箱:劃線支票、匯票、本票
  • 網上:繳費靈網上服務、銀行網上付款、政府一般繳費單、劃線支票、匯票、本票

(劃線支票、匯票、本票的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 "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如透過互聯網申請,請將劃線支票、匯票或本票郵寄至機電工程署。)
 

處理時間

收齊所有文件後,約需 13 個工作天
 

如何領取證書

  • 到機電工程署領取;或
  • 以掛號信形式寄往申請人的通訊地址。

 

如遇惡劣天氣或因應特殊情況而調整服務,以上開放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請留意部門網頁最新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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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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