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在紀念花園撒放骨灰?
食物環境衞生署市民可以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申請把先人的骨灰撒在食環署轄下的紀念花園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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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選擇在紀念花園的牆壁上裝置牌匾以紀念先人,但須另收費用。
*如欲申請把先人的骨灰撒放在位於離島區的紀念花園,先人須合乎「所需文件」第4點載列的申請資格。
申請手續
申請時限 |
必須在撒灰日期前最少14日向食環署提出申請。 |
申請人 |
申請人必須跟「領取骨灰許可證」(即骨灰紙)內提及的領取骨灰人士為同一人。申請人可以書面授權他人代辦申請手續,獲授權人士在辦理申請時要出示「領取骨灰許可證」持證人簽署的授權書文件正本及持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供查核。 |
表格 |
申請在紀念花園內撒灰/安裝紀念牌匾 FEHB219 |
所需文件 |
「連續居住當地」指緊接先人去世前一直在當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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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方式 |
申請人或獲授權人士可到任何一間「 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申請。 申請人如以電子表格、傳真/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食環署接獲表格後將聯絡申請人,安排遞交「領取骨灰許可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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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申請撒灰費用全免。 設置紀念牌匾的收費為:$90(收費不包括購買及安裝牌匾的費用,申請人須另向有關服務承辦商購買,有關名單 請按此) |
處理申請的時間 |
食環署一般會在收到申請起計10個工作天內批核。 |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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